定了!郴州老舊住宅樓可以加裝電梯
- 發布時間:2020-08-06
- 發布者: 本站
- 來源: 原創
- 閱讀量:
● 需經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 ● 按照“誰受益、誰出資”原則籌措資金
“《郴州市中心城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辦法》在市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上審議通過。”2月26日,筆者從市政府辦獲悉,這意味著我市老舊住宅樓加裝電梯工作將正式啟動。
“隨著老齡化社會到來,郴州市城區有很多樓梯房小區,因無電梯,老年人出行成了較大的難題,造成生活非常不便,上下樓梯都成了一大難題與心病,特別是對于中高樓層的住戶來說,對電梯的期盼就更強烈,要求加裝電梯的呼聲日益高漲。”市第五屆人大代表曾令令在今年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上呼吁。據了解,從2018年4月起,我市參照長沙、廣州等地做法,起草了《郴州市中心城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辦法》文件。為了確保方案合理,我市還召開了相關部門負責人,物業、電梯企業代表以及小區代表參與的聽證會,討論了實施辦法里的相關條款,并且針對其中不合理、不明確的部分提出了修改建議。
在《郴州市中心城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文件共有18條,內容涵蓋增設電梯的適用范圍、實施原則、資金籌集等方面。我市將堅持“政府引導、屬地管理、有序推進,業主自愿、統一規劃、保障安全”的原則,增設電梯用地應當在本小區建設用地建筑紅線范圍內,不得占用市政道路、消防通道、公園綠地,不得破壞既有建筑結構,不得壓占地下管線,不得危及公共安全。同時,既有住宅以單元或者樓棟為單位增設電梯。增設電梯應當經該單元或者樓棟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并就增設電梯工程費用的籌集以及電梯運行、保養、維修等費用的分擔達成書面協議。經業主充分協商同意,由實施主體持增設電梯項目材料到所屬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
針對住戶關注的加裝電梯資金的來源等問題,辦法規定,按照“誰受益、誰出資”的原則,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所需要的資金,根據所在樓層、套型建筑面積等因素,可以由業主按照一定的分攤比例共同出資、自行籌集,分攤比例由共同出資業主協商確定。也可以由業主委托電梯(維保)公司墊資代建,建成后業主乘坐電梯按次刷卡交費,具體交費標準、維保協議由業主與電梯(維保)公司自愿平等協商。同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不征收增容地價,免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后增加的公共建筑面積,計入房屋公攤面積,可辦理不動產登記。